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

LOVE

開始需要兩個人的同意,結束只需要一個人的放棄。                                                 ──題記

由十九歲的我寫這樣無聊的博客我也在懷疑我自己。昨天晚上睡不著忽然想起公平這個課題才發覺原來愛情也沒有這個東西。

"我是女生就好了" ,這是幾年前一個男孩告訴我的。一個他喜歡的女孩讓他費勁了心思拉到了身邊以為這樣就是一輩子,殊不知那是無言的結局。做女生多幸福,等著被人愛就好,他說。

案例一:
他是我認識過的男生心思最細膩的那個。容易深陷在無謂的情緒之中庸人自擾是他星座的特性。女生清楚明白男生的心意,沒有明示接受也沒有放棄聯繫。這個女生是厲害的,將他玩弄於股掌之中還能確保他的一片痴心。我不知道他們到了最後變成怎樣,可是兩人還在一段你退我進的尷尬關係中。

案例二:
她是漂亮的。男生有次罕有地找我是想問我我這個星座的女生喜歡怎樣的男生。花盡了心思想闖進她的心,累人還無結果。“我喜歡你,可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這句話很惹人厭。就好像你說我睜眼了,可是我不想要看東西。誒拜託你白痴嗎?其實說這句話的人潛意識是想告訴你“我或許有一天會喜歡你,可是我只是想要你對我好而已”。有權利不去愛他,可是你沒有權利去利用他對你的愛達成你要的目的。東西如果解釋清楚,他若愛你就會等你。

若愛是一份禮物,你可以拒絕它,可是你沒有理由開了它用了它再還給我消化它。可以揮霍我對你的感情換成一段回憶,可是你不能濫用它來讓你治療寂寞。

那顯得你更低級而已。

(僅個別案件分析,並不含括整艘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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